师振华:弘扬正气担道义 民建会员显担当
更新时间:2024-09-19 关注:37
——记民建会员、全国第八届道德教育新闻人物师振华
“自从事律师行业,虽然经历了不少酸甜苦辣,但我乐在其中、享受其中、成就其中。对待每一个案件精益求精,对待律师事业兢兢业业。做好—律师,做—好律师,一直是我的座右铭”。近日荣获全国第八届道德教育新闻人物称号的师振华如是说。
师振华,郑州大学毕业,法学学士。河南真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执行主任,中国民建会员,经济师,仲裁员,金融证券保险、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,此外,他还担任安阳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,安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师,安阳市北关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。这些职务就是对他长期以来兢兢业业工作、勤勤恳恳干事的肯定。他不仅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尽心尽力,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而且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,主动承担法律援助工作,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巨大的法律援助,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。
专业能力精深——代理多件疑难复杂的纠纷案件
执业以来,师振华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,将扎实的法学理论与娴熟的法律实务技巧完美结合。不论是在法庭还是在谈判席上,均展现了过硬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随机应变的实践能力。精通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,熟知整个法律诉讼的相关程序,并具有相当强的庭辩能力和经验;对承办的案件细致严谨,精益求精;既善于从宏观高度整体把握案件事实,缕析复杂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,又体察细微,细心审视案件的每一微小环节,从而使案件有最完善的解决方案。
某建设工程纠纷案为委托人赢得了合理的巨额经济利益,极大地维护了该企业的合法权益;宋某某离婚纠纷案为委托人赢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及应得财产;张某某合同诈骗案不予批捕,马某某诈骗案不予起诉等都取得了成功的辩护;赵某某拐卖儿童案一审判决五年有期徒刑,代理后经成功辩护二审改判三年有期徒并宣告缓刑。
强化企业管理——律师事务所不断发展壮大
师振华非常重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建设。河南真先律师事务所秉承“受人之托、忠人之事、唯法唯实”和“人才强所”的理念,以建立一支精通法律、诚信执业、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、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专业律师队伍为目标,争创全国先进律师事务所为宗旨。自成立以来,律所凭借精湛的业务、诚信执业,在业界树立了积极向上的良好口碑。律所成立至今,业务范围不断拓展,各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,受到省、市、区有关部门的表彰,更得到了业界以及委托人的高度赞扬及认可。“ 敢争天下先,敢为天下先 ”,是真先律师事务所推崇和坚持的宗旨;“ 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 ”是真先律师事务所的执业理念;“ 提升自身素养,不断超越自我 ”,是真先律师事务所不懈努力的信仰。
积极履职尽责——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
作为民建会员,师振华不忘合作初心,牢记职责使命,积极履职尽责。他平时注重走访、调研,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焦点、热点问题认真思考、撰写文字材料,抓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、难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,实事求是,深于调研,建言献策,提出了一些具有前瞻性、科学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。他撰写的提案为部门提供了参考和采纳使用,受到肯定与好评。在工作中,他努力当好党的政策宣传员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员、化解矛盾调解员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监督员,协助党委、政府做好协调关系、化解矛盾、理顺情绪、凝聚人心的工作,切实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。体现了作为律师和民建会员的社会责任担当。
对一些弱势群体,师振华尽可能地予以照顾,能减少收费的就减少,能不收费的就不收,甚至看到当事人困难时,师振华在经济并不宽裕的情况下还慷慨解囊,但在工作上师振华却同样的尽心尽职,赢得了当事人的衷心好评。被河南省律师协会授予“金融证券保险”“婚姻家庭法专业律师”专业律师,被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授予“人民监督员”,被安阳市北关区政法委授予“北关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”。
师振华律师坚持以诚信、真正解决法律问题为执业信条;坚持以向客户提供专业、优质、高效率的法律服务为己任;坚信维护并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最大化,是检验律师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。师振华是一个平常人,只想立足本职为老百姓做多一些事情。不一定轰轰烈烈,但求踏踏实实……面对赞誉,面对当事人的锦旗、牌匾,师振华只是觉得自己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情;他做案子,包括做人,只要能够赢得别人感动那就是他最大的幸福。(史超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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